弱者暴戾引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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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万林 发表于 2015-9-14 19: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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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月2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的李劭强的文章说,温州一火锅店服务员和女顾客因火锅加水发生纠纷,那服务员把一盆滚烫开水当头浇向女顾客,造成女顾客严重烫伤。        文章对这件事做了理性分析,认为这个弱者的暴戾,既要同情,也要反思。笔者对此事的具体细节和最后处理的情况不明,故不想多加评说。但由此而引起的一些联想,不禁也想发点议论。
        弱者的暴戾自然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一个方面,此外,如家庭暴力,分配不公,贫富悬殊,宗派主义,用人不当,意气用事,暗箭伤人,借公济私,贪污腐败等等,都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如何消除这些不稳定的因素,求得社会的和谐发展,当然要靠法治,这已是大家的共识。问题是但单靠法治,可能还不行。因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里,许多事情是法律管不了的,还得靠道德的力量解决。就说是法律吧,能否正确执法,就牵涉到人的道德水准。如执法者缺乏平等、公正等道德观念,其结果只会是败坏法律。譬如,让一个不讲平等、公正的人去执法,结果就会凭其所好,任意责罪一方而偏袒另一方。这种情况,在上世纪60--70年代是常事,其后遗症似乎还未消除。现在,当谈起某某违反了法律而受到追究,人们往往还是认为这某某“肯定是得罪了谁”。这显然是没有做好法治带来的后遗症。
        真正的法治,首先应该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应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俗话说,就是要做到”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绝不可让那些拥有特定关系的违法者,能随意伤害他人,而自己能不受丝毫伤害。
        发扬民主,是实现法治的一个可靠的保证。”言路者,国家之命脉也。“言路通畅,是国家的命脉,所以,不管是口头上、报刊上或网上,能做到畅所欲言,摆事实讲道理,是很有必要的。如有争论的问题,要让各方发表自己的看法,如只许一方发言,不许他方发言,显然是错误的。这是否违法,一时还说不准,但缺乏道德是肯定的。
        概而言之,社会之所以存在暴戾之气,存在不和谐的现象,问题就出在法治和道德没有搞好。一旦法治搞好了,社会道德健全了,则暴戾之气自会消失,美好的和谐社会也自会降临的。









全部回复(9)
昨晚匆忙发帖,只按保存,没有发成,只好重罚。
2015-9-14 19:59:50
是该出来说话了,做一个有用的人,建议翻看一下《反经》,看得更明,想得更广
2015-9-14 22:48:32
我几得  我门以前读书的时候  老师的地一节课是思想品德   现在 教育的目的是分数分数 功绩   而我们以前讲的是功德   同样的事情  功绩功德   有了绩  没有了德  
2015-9-15 08:36:57
谢谢胡图图的支持。
2015-9-17 13:47:08
蒸埋头,您的意思可以理解,谢谢支持。
2015-9-17 13:55:16
大荆这个地方,更是敲杠,欺负外村人的多了去,不要以为有钱有权,可以横行天下。人在做天在看,迟早得报应的。
2015-9-17 18:37:46
“人在做天在看,迟早得报应的。”说得好!
2015-9-17 21:10:16
《周易·系辞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追韩信》一朝天子一朝臣。性情相同的必然聚集在一起,华国锋老实,老实人就上来。不要以为天下江泽民只有一个,现在当官的,包括村长,何尝不是一个个江泽民。不要以为江泽民很遥远,江泽民就在我们身边,眼前。
2015-9-19 18:54:52
《周易》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有道之言也。但天高皇帝远,对江泽民的事情很难知其详,故不想多做评论。
2015-9-20 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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