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户不诚信 将两年内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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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ù決定〆放棄 发表于 2013-12-16 1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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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户在农贸市场不诚信经营,将面临最多两年不得在农贸市场经营的处罚。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乐清市工商局出台《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在乐清市大荆中心菜市场试点指导市场举办者运用信用评价,有效监督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探索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办法》主要针对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台账整理,设置项目对经营户进行约束。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挂牌、立案查处和移送公安,辅助以记分量化。累计扣4分开始每多扣1分将扣除保证金100元;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经营户,除按规定扣保证金外,还要责令停业整顿3—7天;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经营户,在下一期摊位使用权中,只能参加第二批人员进行竞拍;累计扣分达到30分的经营户,将解除摊位租赁合同并取消下一期摊位使用权竞拍资格,两年内不得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

  该《办法》还同经营户信用评级挂钩进行奖励,具体是将所有扣除的保证金转为年终奖励基金,每年年终予以全部发放,奖励给信用考核分值排名靠前的经营户,让遵纪守法者得利、违法乱纪者受罚,有效促进经营户的优胜劣汰,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风气。

  这极大地促进了市场内经营户的自律,有效保障了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与安全,让消费者去市场购物更加放心了。

  截至目前,有13户经营户因信用得分高而被评为“食品安全示范摊位”,有2户经营户被给予一次“黄牌警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率同比下降了50%,在同公安部门的3次联合执法中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全部回复(4)
不错不错不错。。。。。。。。。。。
2013-12-16 13:33:38
这样老百姓吃的放心了
2013-12-16 15:59:17
不错不错不错。。。。。。。。。。。
2013-12-16 16:21:23
很好很好
2013-12-17 1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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