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一”期间景区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部分景区道路实施交通限制。 一、交通限制时间:2013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二、交通限制范围:禁止大客车从灵岩景区进入大龙湫景区(车辆停放在灵岩停车场,旅客由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公交有限公司安排转送),从响岭头进入灵峰景区(车辆停放在朝阳洞停车场);禁止11座以上客运车辆从白芙线进入方洞景区。每日17时00分至22时,禁止一切车辆从响岭头进入灵峰景区。
三、在交通限制期间,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游客予以支持配合,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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