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荆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维修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
不久前,永嘉的戚先生租车到大荆买树苗,由于机油漏油,他到大荆王某的修理店修理。第二天去取车时,戚先生发现水箱被换了。店方称加好机油试车时,发现水箱漏水,于是更换了水箱。但戚先生认为,店方是故意弄坏水箱赚黑心钱,于是投诉。
面对大荆工商所执法人员,店方称更换水箱已经事先经得戚先生的同意,戚先生之所以会来投诉是因修理厂没有现成的水箱供更换,次日才进货更换,戚先生担心车上的树苗会因延时而无法种活。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店方愿意只收取维修成本费,双方和解。但是,当晚戚先生上高速返回永嘉,才开出30来公里,汽车发动机爆缸,水箱炸裂,车子抛锚。
戚先生随即又联系大荆工商所,投诉称王某维修存在问题。由于无法现场修理,最后双方协商,将汽车开至附近汽车维修点维修,修理费用为6729元,店主王某承诺承担。3月19日,戚先生又一次来到大荆工商所,投诉称无法联系上王某拿到维修费,汽车现在仍停在温州的维修厂。
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戚先生的发动机在第一次维修前可能已经存在隐患,店方提出更换水箱后要进行试车,由于戚生先坚持要马上走,导致没有排查出发动机的安全问题。而且汽车在高速上行驶,驾驶员没看水温表,导致水箱水温持续过高行驶,冲破发动机气缸片。而店主王某没有坚持要求试车的原则,让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开出修理厂,也存在过错。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王某愿意支付汽车维修费用6000元。
(记者 林一笑 通讯员 金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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