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这报道想起了,在大荆街上看到部分三轮车都安装上电动驱动。听人说:在大荆发生过电瓶三轮车翻车事故。
电瓶三轮车的安全问题要深思啊!
7月17日,在虹桥镇单板桥路段,一辆无牌电瓶三轮车与一位80来岁的老人发生碰撞,结果导致老人头部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当天凌晨3时多,玉环人杨某开着电瓶三轮车满载海鲜从南塘镇东山埠码头出发前往虹桥菜市场。卸完海鲜后,在返回途中经过104国道虹桥单板桥路段时,杨某不慎碰倒了一位80来岁的老人,老人倒地后头部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我市因电瓶三轮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天接警6起,其中立案事故共72起,造成3人死亡,95人受伤。
全市现有电瓶三轮车约7500辆
电瓶三轮车价格相对较低,操作简便,还无须考证、上牌、年检,无须交保险、养路费等费用,使得短途客、货运市场对其需求旺盛。据交警部门调查,目前全市客运电瓶三轮车已超过2500辆,此外还有5000余辆货运电瓶三轮车。
电瓶三轮车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
市交警大队负责人说,电瓶三轮车给道路交通带来许多不安全因素。首先,电瓶车在车身机件的设计上不尽完善,制动性能和稳定性较差。其次,有些电瓶车时速过高,最高时速超过40公里。有的电瓶车驾驶人对这个速度还不满意,为了提高车速甚至对车辆进行改装,最高时速达50-60公里。再则,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瓶三轮车尚是“法律空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电瓶三轮车未被列入国家《产品目录》,所以法律对电瓶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尚无明文规定。
相关部门开始整治电瓶三轮车
针对我市电瓶三轮车非法营运泛滥的情况,7月20日下午,市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虹桥镇政府等部门率先在虹桥镇开展联合突击行动。在短短一个小时的联合整治行动中,共查处了18辆非法行驶、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建立长效机制,遏制电瓶三轮车非法行驶、营运等行为不断蔓延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