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大荆法庭审判综合楼开工奠基仪式,这既是大荆法庭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该院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件喜事。
大荆法庭成立于1955年3月,原称第三巡回法庭,管辖大荆、双阁两区案件,1973年3月,大荆法庭恢复办公, 1999年7月,雁荡法庭撤并至大荆法庭。现大荆法庭管辖大荆、雁荡、湖雾、仙溪等九个乡镇,辖区范围总面积437.22平方公里,占乐清市全市的三分之一,常住人口24万人余。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大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审判硬件条件极为简陋,影响了审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诉讼需要,重建势在必行。在市委、市政府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心下,该院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重建审判综合楼的项目获得批准,并经多方努力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规划设计,综合审判楼用地面积1886.1平方米,建筑面积2875.9平方米,为七层楼房。新审判综合楼建成,为大荆片区的经济社会安定有新的作为,同时,也为辖区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雁松 逢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