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光集校注》
作者:滕万林 2006-07-27
李孝光五峰先生是元代著名文学家,传入《元史》。我家西窗正对五峰山,一向对五峰先生怀有崇敬之情。过去读过他的一些诗文作品,但不多;也写过关于他的几篇文章,但不深。为了写这篇约稿,我就得通读这本由陈增杰教授校注的《李孝光集校注》(以下略称《校注》)。读后获益匪浅,觉得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好在完整、邃密、公允。
先谈完整。这是与以前的李孝光的几本集子相比较才得出的结论。最早的《五峰集》20卷本,明时已佚。明弘治甲子(1504)的钱杲重辑本,只以各体分编,不分卷帙。从后来孙诒让家所藏的传录钱刻的七卷本可知,其内容包括:文13篇,古乐府45首,五言律诗44首,五言绝句19首,七言古诗30首,七言近体155首,七言绝句219首。乙卯(1915)秋,冒广生所刻《永嘉诗人祠堂丛刻》的《五峰集》,是以瑞安孙氏逊学斋旧抄(即钱杲本)为主要依据,分各体为10卷。又附补遗1卷,含序文1篇,记文2篇,古乐府5首,骚2首,五古3首,七古17首,五律3首,七律25首,五排2首,七排1首和七绝9首。这是以前最完备的一本。
而《校注》,以冒刻本为底本,并杂采众书及碑志、谱牒等相关资料,共辑录文26篇,诗702首,词22首。作品数量远“超过前述的几本集子。同时对作品重加诠次,合编为15卷,面目焕然一新。值得特别提到的是,《校注》还增辟了附录“李孝光研究资料”,包括:佚文佚诗目、佚著目”,“传记·轶事·古迹”,“序跋·书录”,“酬赠题咏”和“诸家评论”五个部分。《校注》无疑是当今最完整的一本李氏著作,它为阅读研究李氏作品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次说邃密。这主要是从“校”和“注”两方面反映出来。陈先生对不同文字内容的比勘异同,订正错误和对难字难句等所作的解释都作得很到家。
在“校”的部分,姑以《校注》卷二《重修乐清县学记》为例。此题,冒本《五峰集》补遗作《乐清县学记》,永乐《乐清县志》作《重修学宫记》,《东瓯先正文录》作《乐清学记》,乾隆《温州府志》作《重修乐清县学记》。作者经比勘异同后,取乾志之题,是切合实际的。又以永志、冒补、文录与乾志互校,对此文词语作了校订,如改“复益”为“益复”,改“属事”为“事属”,改“木土”为“土木”,改“荡摩”为“摩荡”等十处,亦甚恰当。再如,经考校,把原集及补遗,续补遗不载的《丹崖联句》和误入他人之作的《游艮岳》,均收归李氏名下,使《校注》的内容更臻完备。
在“注”的部分,因五峰用语古奥,牵涉面很广,注释的难度很高,而《校注》能作到几无遗漏,县释义妥贴,甚见功力。例子俯拾即得,不烦列举。尤足称道者,是对原文的错误作了纠正。如指出卷一《雁名山记》中的“(雁)湖水堕入涧流,谷口为大龙湫”系承《梦淡笔谈》而误。并引《徐霞客游记、游雁宕山日记后》中的实地考察记述予以澄清。
再次说公允。《校注》对五峰作品常下评语,态度客观公允,好的说好,不好的说不好;不一味拔高,也不一味贬抑。如卷十一,评《听雪为赵本初作》一诗:“全用白描,欧公所谓‘白战不许持寸铁’者。体写亦工,简净有致,出语雅隽。读此,觉韩昌黎《咏雪赠张籍》作,刻绘太过,有嫌繁冗。”这并非全面评价李、韩之作,而只是就李、韩两诗作比较,可谓中肯。而在评卷十四《郭巨图》一诗,则痛下贬语:“颖叔掘泉之策,不过饰其虚伪;郭巨埋儿之举,则残忍失却人性,可恶可憎。而诗竟称美之,吾为作者羞!”义正辞严,并不为过。又如评卷十三《次萨使君天锡韵》(其四)时写道:“萨云‘卧听钟鼓是昇州’,此云‘卧听笳鼓入扬州’,‘入’字较‘是’字胜;然皆不若宋张来《怀金陵三首》‘芰荷声。里孤舟雨,卧入江南第一州’之有韵致。”就三人诗句作比较,不带成见,就诗论诗,言之有理,令人信服。在学术不端之风日益滋长的今天,《校注》恪守学术良知,坚持实事求是的公允态度和学风,尤其显得难以可贵。
天下无完人,天下也无完书,《校注》也存在一些可以商榷之处。一是断句问题,比如卷二《淀溪李氏宗谱·序》中的首句:“唐虞五臣,及身而有天下者禹也。”不如断作“唐虞五臣,及身而有天下者,禹也”为恰当。二是个别注文多余,如卷一《秋游雁荡记》中的“十八寺”,只要注出十八古寺就可以,加上对《浙江通志》引唐贯休《十八刹诗》的考辨是多余的。三是个别校注费解,比如在校订卷二《桧亭集·序》中的“沃涑”为“浸泡”,甚费解。联系上句“危坐而饮酒”,四库本作“沃涑”,可解释为“浇洗”,说的是借酒消愁,意思晓畅,似可通。以上这些,不过是白璧微瑕,无妨大雅。
这本50万字的《校注》,是作者回牟心血的结晶,是一本具有很高文化和学术品位的著作,必将嘉惠学林,功不可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