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8时左右,在104国道 大荆镇湖雾路段,巡逻交警发现一辆小货车装着堆积如山的货物,在路面上缓慢移动,货物摇摇欲坠,明显超长、超高。交警马上予以拦截,检查发现小货车装载了7大袋泡沫塑料废品,尾部货物足有1.3米左右悬空,车顶上还捆绑了一大袋。
据了解,驾驶员吴某是温岭市泽国镇人,现年57岁。据吴某交代,他驾车带上妻子和儿子从温岭泽国开往乐清虹桥,车上装载泡沫塑料废品。因车子小,车厢只能放下4大袋,他就用铁管从车尾延伸出去,悬空放上两大袋,还有一袋就放在车顶上。
“我所装载的是泡沫塑料,重量很轻,既不影响刹车,也不影响转弯,没有危险性的。”吴某说。
“这样的车在国道上行驶太危险了。”执勤交警吴思荣说,驾驶员却认为自己这样做没有危险性。
民警告知司机,货车上装载泡沫塑料,虽然没有超重,但是超高、超宽、超长,影响其他车辆视线,这种情况一样要被处罚。
最后,民警对司机这种违反交通安全,漠视他人和自己生命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驾驶员卸货转运,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交警提醒,驾驶员切不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罔顾交通安全,使车辆原设计的安全性能大大下降,诱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