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我市发布首个食品安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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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ù決定〆放棄 发表于 2014-4-19 12: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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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记者在乐清市食品药品信息网看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首个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违法情况、处罚情况等。

  首个被列入“黑名单”的是大荆镇的包某,去年11月,市农业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查获包某使用6-苄基腺嘌呤生产豆芽菜。据了解,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中添加此剂,不仅培育出的豆芽白胖粗壮无根须,而且生长周期大为缩短,产量也能提高。人们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6-苄基腺嘌呤的食品,对生理机能和内分泌系统都会造成损害,并面临致癌、致畸形等危险。

  为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日前,我市出台了《乐清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黑名单”实行动态个案评定和发布管理制度。

  对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公告期限为一年,列入“黑名单”期间,除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外,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定期检查,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同时,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生产经营者还将取消当年申报财政扶持项目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

  “对一些违法违规经营者光靠行政处罚力度还不够,我们希望通过公布名单,使其不诚信的行为曝光在大众眼皮底下,通过外部力量进行约束,使企业提高诚信度,珍惜自己的信誉。”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通过“黑名单”发布制度,有效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记者 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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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将被列入黑名单?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一)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食品的,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五)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或者经营、销售明知是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以及经营、销售同一系列变质、过期食品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六)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七)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四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九)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

  (十)拒不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抗拒执法或变相抗拒执法的;

  (十一)食品生产者年内连续两次、食品经营者同类产品年内连续两次在国家、省、市、县(市、区)监督抽检不合格或标签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

  (十二)食品生产者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经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或者拒不改正的;

  (十三)其他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

全部回复(5)
一看而过。。。。。。。。。
2014-4-19 15:17:10
纯属路过
2014-4-19 18:24:56
一看而过。。。。。。。。。
2014-4-19 19:59:38
999.jpg
2014-4-20 20:35:46
狗屁黑名单!禁了他一人,他家人照样还在菜场卖咸菜,照样用敌敌畏,照样祸害大荆人民。
2014-4-21 2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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