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ù決定〆放棄 于 2013-8-29 13:22 编辑
8月28日7时前后,仙溪镇高余村的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向仙溪镇上行驶,途经村口附近,与对面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潘某“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地上。潘某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发觉自己毫发未伤,而所戴的头盔摔得粉碎。潘某庆幸头盔救了他的命。
交警在现场看到,一辆现代轿车停在一条不足3米的通村道路中央,前保险杠左侧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摩托车侧翻在路边,车头面板撞碎,不远处有一个粉碎的头盔落在路边,两名驾驶员站在路边等待交警处理。
据轿车驾驶员刘某介绍,事故路段有点弯度,边上的民房刚好挡住视线,没有注意对面来车。“等发现摩托车开过来,我马上停车已经来不及了。”刘某说。
交警称,这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被抛下车,头盔摔得粉碎,驾驶员毫发未损,安全头盔起了很大的作用。
交警介绍,夏季炎热,很多摩托车驾驶员为了贪图一时凉快,驾车不戴安全头盔,有的驾驶员还将头盔悬挂在摩托车的把手上,遇到交警检查才戴起来应付一下。殊不知,驾驶员将安全抛于脑后,这种行为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