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3月1日起,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在快件赔偿方面,没有保价的快件不再设3倍资费作为赔偿上限;对于野蛮分拣等快递业乱象,主管部门将予严惩,最高可罚款3万元。 损坏快递物品不能赔3倍邮费了之了 日前,市民王女士通过网购买的180元的便携式电源丢失了,当时没有约定保价,快递公司给予邮费的3倍作为补偿,王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 没有保价的贵重物品被寄丢,快递只需给出3倍于邮资的赔偿——这种不合理的赔偿规定在新《办法》中被废除。 根据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不再设定只赔偿三倍邮费的上限。 记者从乐清一些快递公司了解到,多数快递公司的规定高于3倍,比如韵达快递的服务协议约定,未报价快件损毁和丢失的,按照快件费的5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申通快递未报价丢失快件按照邮费的5倍赔偿。申通快递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进行保价。 野蛮分拣最高罚款3万元 随着网购的普及,快递服务日渐走进百姓生活,近年来,快递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57亿件,业务量增长了55%;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60亿元,同比增长40%。 “春节过后,我们的业务量比节前大大增加了,现在一天派件3000件,比节前日增加了1000件。”申通快递乐清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公司开始招兵买马抢占市场,应对新规。 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快递业存在乱象,许多工作人员没有培训就上岗,加上恶性竞争,大家只靠量取胜,导致“快件飞来飞去”。碰到双十一等高峰期,大家都怕爆仓,就更容易出现暴力分拣了。 新《办法》专门针对野蛮分拣,进行了详细规定。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对快递管理更加完整、细化,同时从法律责任方面对一些问题设置了处罚的方法,将对整个快递市场规范起到更好作用。(记者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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