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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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再清 发表于 2012-10-4 09: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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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1945年7月26日)
  【中央社讯】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同意对日本发表公告,促其立即无条件投降,公告原文如次: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空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残毁。
  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将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备注:录自1945年7月28日重庆中央日报》。如今各种资料多称之为“美英中(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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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回来的
2012-10-4 09:42:14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钓鱼岛寻踪

  1403年

  (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明确记载了钓鱼岛、赤尾屿。

  1879年

  日本吞并琉球

  1884年

  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

  1885年至1893年

  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

  1894年

  4月17日,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后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包括钓鱼岛。

  1943年

  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布《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归还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

  1945年

  7月,中、美、英发布《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

  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1971年

  6月17日,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

  制表 刘惠芳

  1.

  钓鱼岛是何时被发现的?

  中国1403年发现钓鱼岛

  早在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就明确记载了“福建往琉球”航路上中国的岛屿“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

  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录》,详尽地记载了钓鱼岛地形地貌,并界定了赤尾屿以东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

  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明确记载:八重山是“琉球极西南属界”。当时琉球的权威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中对此也有相同论述,时间上还早于《中山传信录》。由此可见,当时中国和琉球对两国海上疆界和相关岛屿归属的认识十分清楚,且完全一致。

  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郑舜功受明朝政府派遣赴日本考察撰写了《日本一鉴》。书中绘制的“沧海津镜”图中有钓鱼屿,并写道:“钓鱼屿小东小屿也。”所谓“小东”,即当时台湾别称,说明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各国地图都承认中国钓鱼岛

  1579年(明万历七年)中国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863年(清同治二年)的“大清壹统舆图”等,都明确载有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当属日本仙台学者林子平于1785年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图中标绘了钓鱼岛等岛屿,并将其与中国大陆绘成一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一部分。1876年日本陆军参谋局绘制的《大日本全图》、1873年日本出版的《琉球新志》所附《琉球诸岛全图》、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1877年出版的《冲绳志》中有关冲绳的地图等,均不含钓鱼岛。

  1744年来华的法国人、耶稣会士蒋友仁受清政府委托,于1767年绘制出《坤舆全图》。该图在中国沿海部分,用闽南话发音注明了钓鱼岛。

  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明确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2.

  日本何时开始染指钓鱼岛?

  1884年,日本人首登钓鱼岛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

  1885年9月至11月,日本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上岛调查,认为这些“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国册封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

  1885年至1893年,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但日本政府当时未批准。

  甲午战争后强夺钓鱼岛

  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的背景下,日本内阁于1895年1月14日,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归冲绳县所辖。实际上,当时日本政府既未在钓鱼岛等岛屿上建立任何国家标桩,也未在日本天皇关于冲绳地理范围的敕令中载明钓鱼岛等岛屿。

  同年4月17日,中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包括钓鱼岛。日本从此时起至1945年战败投降,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实行了50年殖民统治。

  二战后钓鱼岛回归中国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布《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中、美、英发布《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苏联加入),其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据此,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1971年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

  1953年12月25日,美国民政府发布《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擅自扩大美国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裹挟其中。

  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表示了强烈反对。对此,美国政府不得不作出澄清,公开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

  同年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直到近年,美国国务院仍一再重申:“美国的政策是长期的,从未改变。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人民日报)

  钓鱼岛问题曾有共识

  两国老一辈领导人曾有共识

  1978年,邓小平

  提出“搁置争议”

  香港《明报》1978年5月23日发表社论“邓小平谈钓鱼岛”,报道邓小平当年5月19日接受美国合众社编辑和发行人的采访时说:日本对钓鱼岛享有主权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就是说,中国对钓鱼岛享有主权的说法站得住脚。与此同时,中方在坚持原则前提下,采取灵活的处理办法来平息危机。

  日本方面,事发后,首相福田赳夫和外相园田直为处理这一事件定下了基调:福田赳夫要求他的内阁部长们小心处理“钓鱼岛事件”,即没有他的批准,不能就事件发表看法。

  同年10月25日,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指出:“在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之时,双方一致约定先不触及钓鱼群岛问题。在这次《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之际,我们也一致同意先不触及钓鱼群岛问题。两国政府在谈判时也都认为还是避开这个问题为好,把这个问题先放一放也行……”

  1979年5月,邓小平在会见来华访问的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又强调说,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

  日本国内正义之声

  日本学者曾从地理位置上

  论述“钓鱼岛属中国”——

  冲绳和钓鱼岛

  隔着条海沟

  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多年来一直有学者以事实来说话,认为钓鱼岛属于中国。

  ■关西学院大学教授丰下酋彦

  日本应抛弃“固有领土”概念

  丰下酋彦在日本《世界》月刊8日的文章中指出,钓鱼岛为日本“固有领土”无依据,日本应抛弃“固有领土”这一毫无意义的概念,和中国举行具体谈判。

  他说,日本在讨论尖阁群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问题时最常用的一个词就是“固有领土”,“固有领土”在日本已被作为一个毫无疑问的概念在加以使用。

  ■京都大学已故教授井上清

  钓鱼岛早已自动回归中国

  京都大学已故教授井上清早在40年前,就以《钓鱼诸岛的历史与所有权》一文,阐明钓鱼岛历史上是属于中国的。

  井上清认为,钓鱼岛在历史上是明确的中国领土。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从清朝手中夺取了台湾和澎湖等岛,也夺得了这些附属岛屿。自从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正如台湾归还中国一样,这些岛屿也相应自动地回归了中国,成为中国的领土。

  ■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禧

  海沟隔开冲绳与钓鱼岛

  村田忠禧的中日双语版著作《怎样看待尖阁列岛钓鱼岛问题》由日本侨报社推出后,受到日本读者的广泛关注。

  村田忠禧认为日本占据钓鱼岛是借甲午战争胜利之便趁火打劫,绝不是堂堂正正的领有行为。从地理位置上说,冲绳与钓鱼岛间隔着海沟,而中国大陆和台湾岛与钓鱼岛间则连着大陆架,条件更为便利。因此,自古以来就有中国渔民在该海域从事捕捞活动。这一历史事实是不可捏造的,必须有实事求是的认识和客观科学的分析态度。

 

2012-10-4 09:42:46
有什么用啊              
2012-10-4 10:30:54
luguo
2012-10-4 12:20:44
呵呵看看就好
2012-10-4 14:08:08


0.0.0.0.0.0.0
2012-10-4 16:16:37
等新政上来吧,(我说的新政不是当下的)。才会有希望 ,这一代不可能了。
2012-10-7 18: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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