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复制链接]
江南雨√ 发表于 2014-5-14 16: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58 3
大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大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WZJX. 2014010
2、项目名称:大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招标人:大荆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规模: 150万元/年。
5、招标范围:大荆镇建城区行政村道路清扫保洁:东至环城东路,南至:镇垃圾中转站门口,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保留(下干村移民小区及下干村)垃圾点清运(其中荆山南北路为一级保洁定时收集,清除垃圾桶),三官庙村、高地村、东里村、东门村、肖包周村、西一村等约191560m2清扫面积。
6、工期要求:承包服务年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等相关内容(2013年工商部门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必须拥有垃圾收集车、道路清扫车等机械化作业设备;
4、配备符合规定的设施和设备;
5、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7、有完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作业规范及安全措施;
8、遵守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
9、具有承包清扫保洁的业绩;
10、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招标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接受招标人临时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使用现有在岗的环卫工人,并提交招标人认可的作业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等;
11、投标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
12、本项目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13、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荆网论坛http://bbs.ii86.com/(  网页主页-建设工程模块)公告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 17日下载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3日14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提疑及答疑
   投标人可以于 2014年5月18日17:00时前以不记名方式发提问至答疑回复下面。
   招标人将在2014年5月19日17: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在荆网论坛http://bbs.ii86.com/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文件下载:
2014.5.14最终大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doc (369.5 KB, 下载次数: 1036)


大荆镇人民政府
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2014年5月14日

全部回复(3)
擦,150W啊
2014-5-14 19:43:37


大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修正书01


招标文件第10页“3、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人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276元每月… …”修正为“3、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人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310元每月… …”。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2014-5-15 08:50:52
投标人资格要求质疑
     标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对此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章:清扫、收集、运输,第十八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竟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不应做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而是应通过公平竟争投标后,应当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此投标人资格要求已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招标己失去了政府招标法中明确规定的“公平”原则!
2014-5-16 13:18: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快速
回复
返回
列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