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沿五区”青山白化通告

[复制链接]
zxh7973 发表于 2012-9-26 18: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46 7
为了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消除“三沿五区”青山白化现象,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三沿五区”[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县道)、沿铁路、沿通航河道两侧和住宅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农保区(耕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开发区]视线范围内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全市“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所有自2001年火化政策推行后新建、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进行专项治理。
  二、青山白化治理以恢复山体生态为目标,采取拆除、平毁、深埋、生态化改造、迁移等多种形式进行。对非法新建、翻新、修复、刷白的各类私坟,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对未入葬的寿坟(红坟),一律予以平毁。
  三、对全市“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需要治理的各类私坟,其坟主或者坟主家属应当于2012年10月15日之前自行拆除、平毁、生态化改造或者迁移安置;逾期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治理的,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力量依法实施治理。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治理计划,落实专职殡葬管理队伍,集中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
  五、对新建私坟实行“零容忍”,禁止新建、翻新、修复、刷白私坟,禁止建造家族墓地、宗族墓地、非法联建墓地。违者,一律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强制拆除,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六、禁止非法制造、销售私坟石料。违者,由市工商局会同市民政局、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
  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做殡葬改革的促进者、带头人。对于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有违反规定新建、翻新、修复、刷白私坟,建造家族墓地、宗族墓地等行为,应当向市民政局举报。市民政局举报电话:61880221。
  特此通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8日
  乐政发〔2012〕48号

来源:中国乐清网  编辑:张丽萍
全部回复(7)
不错                     
2012-9-26 18:55:01
强盗
2012-9-26 19:47:57
挖人家祖坟不拼命啊
2012-9-26 19:54:21
不知道怎么说
2012-9-26 20:17:07
青山处处埋忠骨,不埋青山埋大海?
2012-9-26 20:46:53
共党的一些所作所为,真的是昧着良心,比黑社会还黑,比煤碳还黑。

打着为了保护啥 啥 啥,背地里却做着为所不耻的肮脏事。这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有当局的不知,领导不知。

有能耐,有精力,真正要做的事,有用的事多着呢!!!!
2012-9-26 20:49:20
这搞大了
2012-9-26 21:23:5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快速
回复
返回
列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