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怒火中烧的丈夫竟以此相要挟,伙同他人用暴力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失费。近日,温州平阳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位"两肋插刀"的朋友也成了共犯,均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30岁的付某和妻子小徐(化名)是一对小夫妻,现租住在鳌江镇。付某经常外出打工,妻子小徐则留在平阳工作。今年2月,付某从外地回家与妻子团聚,发现妻子对他不冷不热、漠不关心,感觉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妻子的举动让付某起了疑心。"会不会是她在外面有人了?"这个念头一直在付某心里萦绕不去。经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妻子经常躲着自己接电话,偶尔还悄悄发送短信。"手机里面一定有妻子的秘密!"付某根据自己发现的蛛丝马迹判断。
一日,在妻子背着自己偷偷打电话时,付某抢走了妻子的手机,发现最近通话记录一个陌生的号码,当即回拨过去。几番质问之后,电话那头的男子承认自己是小徐的男朋友,而妻子也承认自己和那个男人有感情。
付某当即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男人,要么收拾他一顿,要么弄一笔钱补偿一下自己。
安某和曾某都是付某的贵州老乡,今年2月8日凌晨,付某纠集安某、曾某将"第三者"陈某约至自己的出租房内,持菜刀以暴力和言语相威胁,强行向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陈某无奈打电话向其朋友筹款并通过暗示请求报警。后来,安某和曾某在付某指使下前往鳌江镇某处准备取款时被公安民警抓获。见同伙迟迟没有回来,付某于是怀疑陈某已报警,便持刀将其砍打致轻微伤。随后,付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安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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