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带套不是强奸”
湖南益阳警察“集体私刻政府公章、伪造档案触犯刑法不是犯罪”,
少数几个犯罪分子抱成团,披上个集体外套去犯罪
就不算犯法了?
就不追究,
就不立案了?!
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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