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bcabc 于 2012-4-9 09:10 编辑
今日乐清日报报道:
大荆蔗湖山边小作坊 揭开地沟油全国大案
大荆黑窝点用动物腐肉炼油
震惊全国的用动物内脏炼制的新型地沟油最早是在大荆蔗湖村一家加工厂被发现的。目前这家加工厂已被清理,老板和工人已抓获。
“这次的地沟油有别传统泔水油,从炼制工艺到销售,又出现了新的形态——提炼的原料是动物内脏、腐肉、皮脂,生产过程实在太令人恶心了。”警察介绍,这起跨地区的案件,属于在A地收集炼制,B地收购倒卖,C地精加工,再销往全国各地,收集油的又来自全国各地,最后流向的也是全国各地。大荆的黑窝点干的是收集粗加工勾当。
村民反映路边炼油厂很臭
去年8月,有村民向大荆派出所反映,蔗湖村一路边工厂有人在炼油,气味很臭。
警察进入作坊内部,发现房内摆放着一台碾压机和一口大锅,锅内是一些动物内脏;角落里摆着数十个塑料桶,里面装着颜色不一的油制品,现场脏乱不堪,恶臭难闻。
经取证,该工厂涉嫌生产、销售地沟油,于是警方会同乐清工商部门对加工窝点的1吨涉案牛油予以查封和抽样,并抓获工人罗某、杨某和老板干某。
经初步查明,该加工窝点于2011年2月份开办,老板干某为台州人。随后案情逐级上报。
老板落网又牵出大老板
警方在对工厂老板干某及工人杨某等人的审讯中,干某说自己是2011年初到大荆镇开办炼油工厂的,之前一直在其妹妹阿芬(化名)的炼油工厂工作,给阿芬送货。
调查中,民警发现阿芬生意做得很大,与萧山一食用油厂和安徽男子潘某来往甚密,其中和潘某的资金来往达500多万元。
综合各种调查结果,警方判断阿芬是地沟油犯罪网络的源头之一。她的两个主要下家,就是萧山的这家食用油加工厂和潘某。
“二道贩子”遍布全国各地
潘某落网后,又供出金华男子李某,他是废弃油的集中收购者。
警方查明,李某提炼的地沟油主要销给上海、重庆、江苏、安徽等油脂公司和食品企业,且银行账户交易数额巨大,李某的线索可能会牵连出一个生产加工、收购倒卖、销售地沟油的巨大利益链条。
当时,因案件涉及省内外多地,动物内脏、腐肉、皮脂提炼新型地沟油的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上也有认定的盲区,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困难期。
经过省公安厅的多方联系沟通,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文,明确了对此类案件,最终加工的油脂回到餐桌的,一律予以认定,才给案件的侦查最终明确了方向。
浙江警方将这起案子命名为“10·21”专案,并成立专案组。
公安部统一指挥一举扯掉“利益链”
2011年11月24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专门召集温州、杭州、金华、嘉兴、台州等地治安支队的主要领导,在乐清召开专案协调会。
今年3月21日,由公安部直接协调和统一指挥,浙江、上海、安徽、江苏、重庆等省市公安机关整体联动,对“10·21”特大新型地沟油犯罪案件统一布网,一举端掉了李某、袁某等人及其生产加工、收购倒卖、销售等全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及窝点。
用于火锅底料和方便面袋装油
警方称,不法分子炼制的这些地沟油,一般被用于火锅底料、方便面袋装油及进入一些酒店等。新型地沟油原料中有像猪的奶泡之类往往都是含有淋巴瘤或乳腺癌等病菌的废弃物,这些产品都带有毒成分,对人体健康有害。(记者 郑益和 通讯员 林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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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都是地沟油
今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的通知里,就明确指出三种油都是地沟油,一种就是传统的地沟油,第二种是反复煎炸的油,还有一种就是用动物废弃物炼制的动物油。
通知指出:“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于明知是‘地沟油’而非法销售的公司、企业,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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