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恋人正在广场约会时,5名未成年男子突然现身,殴打耍朋友的人寻求刺激。一名少年用水果刀刺死1人。当被民警抓住受审时,5位犯罪嫌疑人竟称,事发当晚他们喝酒后提议,想殴打“谈恋爱的人”以供消遣,因为看不惯别人谈恋爱,所以要“搞他们”。
昨日,记者从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3月29日下午,陈某等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窝藏罪,被判处1-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耍朋友无端被打
3月29日下午,在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陈某对自己的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2011年6月28日晚,他和谭某、孙某等5人在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某KTV唱歌饮酒时,谭某提议到大洲广场殴打耍朋友的
人,寻求刺激,以供娱乐消遣,其他4人均表示同意。
次日凌晨2点,5名少年先后来到大洲广场,当他们在升旗台外河堤处发现在此处耍朋友的青年男女管某及王某时,便上前滋事,谭某随即上前用脚踢管某的背部。
王某见自己的男朋友被打,叫附近玩耍的朋友段某及罗某过来施救。段某走近时,陈某等人便用语言挑衅,继而对段某及管某实施殴打。
陈某因不满段某在反抗中用脚对他蹬、踢,遂从孙某身上摸出携带的水果刀,向段某的胸部连刺3刀,待被害人段某倒地后,陈某等人迅速逃离现场,回到朋友黄某所住的宾馆。
逃离过程中2次抢劫
据孙某交代,他和谭某在逃离的过程中,在大洲广场通往甜城湖河堤走廊的人行通道处,对管某实
施打耳光、语言威胁,抢走现金11元及香烟半包。
孙某说,在途中陈某电话告知他所住的宾馆,叫他们前往汇合。他们还想带着罗某一同前往,因罗某反抗,孙某持水果刀对罗某进行威胁。
他们采取语言威胁、搜身等手段,抢走罗某现金100余元。随后,他们匆匆逃离现场,5人在宾馆汇合,陈某将沾满被害人血迹的衣服丢弃。
2011年6月29日,段某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得知段某死亡的消息后,陈某等5人纷纷想外出躲避,在逃离过程中,男子黄某、张某2人向他们提供现金,帮助逃离。
被抓后,5位犯罪嫌疑人称,事发当晚他们喝酒后,想殴打“谈恋爱的人”以供消遣,因为看不惯别人谈恋爱,所以要“搞他们”。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江龙,杨英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