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大荆镇的陈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罪犯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陈某的儿子小陈14岁,是大荆镇某校的学生。小陈平时就不喜欢学习,下课后或双休日常常跟几位不爱学习的同学一起,去黑网吧上网或在街头闲逛。有一天晚上,小陈和几位同学在街头闲逛中,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小轿车,车上有个包。他们猜想包中肯定有钱,看看四周没有其他人,他们便用路边的石头将车窗玻璃砸破,盗取了轿车内包里的几百元钱。
第一次偷盗成功后,几个孩子胆子更大了。他们肆无忌惮地一次又一次地砸破停在偏僻地方的车窗玻璃,频频盗取车内钱财。最多的一次,他们在乐清市区,一辆轿车上盗得9万元,小陈分到了2万元。那天,当小陈将这笔钱拿回家时,他爸爸陈某明知这是儿子偷盗来的钱,不但没责骂儿子,而且欣喜地收下钱,放在家中保管,并用于生活开支。数天前,当小陈和同学再次偷盗时,被大荆派出所的巡逻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
民警发现这几个孩子都未满16周岁。当天,小陈的爸爸陈某被民警带到了大荆派出所。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在派出所,他理直气壮地对民警说:“这钱既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是我儿子拿回家给我用的,我怎么犯罪啦?”由于陈某患病,目前,他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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