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起纠纷 消委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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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样板 发表于 2008-1-23 1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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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8日,周某在乐清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荆车站售票点购买了两张大荆到上海的车票,车票上标明的发车时间为8月30日上午7点钟,每张车票的价格为170元。8月29日上午,周某因临时有急事不能出行,遂去售票点退这两张车票。而售票点的工作人员却只肯退给周某购买票价的80%即272元,且故意拖延不退票。周某认为该售票点收取20%的退票费太多,万般无奈之下,周某到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大荆分会投诉,要求售票点及时予以退票。
    大荆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该售票点进行调解。但该售票点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气生硬。本着妥善解决这起消费纠纷的目的,分会工作人员心平气和地与售票点人员进行了沟通。据售票点人员称,退票时收取20%的退票费是公司的规定,自己只是在执行公司的规定而己。大荆分会工作人员当场在电话里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向他宣传了有关的法规,根据交通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6年3月18日联合发布的《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应当按票面金额10%计收,也就是说周某只要是在8月30日上午5点钟之前退票,售票点都只能收取10%的退票费。公司自己制定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应当予以改正。经过沟通后,该公司的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责成售票点工作人员按规定给周某办理了退票,退还给周某306元钱。至此,这起因车票退票手续费引起的消费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以上转自  乐清315消费投拆网
http://www.yq315.org/xfzx/200708.htm

各位就此事说说自己的看法。
全部回复(9)
这个也太老了吧,8月份的!
2008-1-23 11:52:09
虽是旧闻,却是有实际价值。
开车前两小时退票退10%我也是第一次听看到,因为我乘车还未退过票。
2008-1-23 11:59:54
我曾经在宁波客运中心遇到过这个问题,说要扣20%的票,离车子发车时间还有1个多小时,可是他说扣20%,我就不退了,算了,这么多,哎...我是想退这张,购买另一张的,不能换票...
别的地方退票偶就不晓得了... 也不知道退多少 ....
2008-1-23 12:18:24
我上次在宁波客运中心没赶上车,去退票只退回了一半
2008-1-23 12:27:00
这些人就这样故意迟退票。
2008-1-23 12:34:46
没退过票,不知道这些。
2008-1-23 14:02:45
上车前都可以退票的
2008-1-23 14:55:34
有一次在永康坐火车回温州,火车晚点了,我要求退票,全额退还给我。
然后从永康火车站打的去汽车站,坐汽车到丽水,再从丽水坐汽车(浙江快客)到温州,结果我到温州了那趟火车还没到温州。
2008-1-24 19:53:45
永康到温州一天只有一班的,是早上9:10好象,而且还是过路车(永康—金乡)的
我去年就是坐这趟车的
2008-1-25 1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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