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乐清市大荆镇,所用的宽带根据合同上日期应在2011年11月28号到期。2011年11月23日下午,我去本地电信营业厅注销电信宽带业务,当时业务员劝我保留账号,但在我坚持下还是给我办理了宽带注销业务。事后电信局打电话给我说我家的宽带在大概一个月前已经同意续缴下一年费用,当我问及是谁答应时业务员含糊不清,只说是我的家人;在我要求业务员出示书面证明时,业务员称其看错了,原来那张续费合同单是去年的单子。随后又说之前有打电话谈过续费的事,在1个多月前确实有接过电信局的电话,但是根本没答应续费的事。但业务员一口咬定有此事,并说系统已经出了单据,并称必须缴纳续费下一年的宽带费。电信也太霸道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