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摸胸照”又是电脑维修工干的!冠希你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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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幺 发表于 2011-9-30 19: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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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摸胸照”又是电脑维修工干的
  两名电脑维修工,被绵阳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昨日,绵阳涪城警方正式向外界公布网上疯传电子眼抓拍的“摸胸照”调查及处理结果,将超速照发在网上的网民,原来是绵阳市交警支队电脑维护商两位职员。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分别被绵阳公安机关处以7天和6天的行政拘留。
  这一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与当年“艳照门”的结论同出一辙,有网友戏言:“哈哈,又是修电脑的人干的!”
  今年8月21日晚,某论坛贴出绵阳三台县至射洪县路段,“电子眼”抓拍的一张违章驾驶照片:一男子左手驾车、右手摸副驾驶女士右胸。这张监控照片赓即在网络上疯传。
  这事发生后,绵阳市公安局迅速作出反应,责成三台县公安局、涪城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展开了全面展开。并声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据警方通报称,公安信息网是与外界完全隔绝而独立封闭运行的,在内部,也只有专门人员经授权才能访问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因此,公安机关掌握的公众信息本是安全的,为何泄漏出去呢?
  公安机关采取“网上清理线索,网下走访核实”的办法,最终找到了第一个将超速照发在网上的网民,公安机关进而追根溯源,终于查明了超速照信息流失源起绵阳华瑞电脑公司维修人员。
  据绵阳警方称,该公司是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电脑维护商。8月3日,该公司员工喻某在维护交警支队电脑时,私自将电脑系统中储存的川BY0008号(私家车)车超速违法照片拷贝到随身携带的U盘中。8月20日,喻某将该U盘借给了同事李某某。8月21日上午,李某某遂将该照片发上互联网,引发了网上热议。
  涪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做出了行政处罚。两名违法人员喻某、李某某分别被处以7天和6天的行政拘留。

全部回复(9)
我了个去去去你妹子 摸不犯法看还犯法
2011-9-30 19:17:01
这破案的速度,真是快。

川BY0008号(私家车),原来是私家车啊。那网上说的公务员用车企不是道听途说。
2011-9-30 19:33:52
牛鳖
2011-9-30 19:48:51
速度,不给力,,啊
2011-9-30 21:40:31
当时来个200码的速度。。那照片就登峰造极了啊
2011-9-30 21:42:42
不是吧
2011-10-1 09:35:51
广告那么多#kk10#
2011-10-1 19:20:21
没图??
2011-10-2 16:46:54
316201014 发表于 2011-10-1 22:46
没图??

摸奶哥
2011-10-2 18: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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