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村里干部来通知,让家里派个代表去参加派出所今早9点的会议。中午回家知晓,所谓的会议其实就是让我们这片的出租房不要租给外地人,因为兴隆街的红灯事业比较发达,这一带的出租房基本也都是租给这些人居住,派出所的人大概意思就是让我们不要租给她们居住,以这种方式去驱赶这些卖淫女。(我们是租给她们居住的,并没有提供卖淫场所。)
可我左思右想的,这种方式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这10户人家不租,她难道就不会租到相对稍远的地方?
那既然你们知道她们是在卖淫,那为什么不抓她们?而跑来遏制我们?
按这个做法是不是该把衣食住行都给禁了?那把对面饭店的老板也叫来开个会吧。让人家不要卖饭给她们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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