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叫板公安部是“弱智”还是“勇气”
贵州省毕节市“女教师被强奸一事”持续发酵,发明“戴套不算强奸”的阿市乡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纪委调查。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又发惊天之论,当潇湘晨报记者问到警察周二中午喝酒是否违反公安部禁令时,他说:“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河南商报》7月19日A19版)
身为市公安局政委的郭少全,竟然敢于向权势威赫的公安部叫板,不知人们看出的是他敢于坚持真理、挑战权威的勇气?还是他法律水平不高、智商太低?
对此问题,从目前各大媒体的反响看,大多数言论都是一边倒地斥责他“弱智”,而仅有极少言论说这家伙还有几分“勇气”,形容他是《皇帝的新衣》中的“天真孩童”!
肯定公安部的规定不错论,是说公安部有权制定内部管理规章,“五条禁令”虽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只能说明“五条禁令”不是法律而已,但是,不是法律不等于公安部就无权制定,也不等于就没有执行效力。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部门可以制定内部规章,单位可以制定纪律,这些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说公安部的规定不一定正确论,是说在非工作时间里,公务员也有行动的自由,也并没有法律规定公务员中午不准饮酒,这是一般公民都具有的私权空间,在作为警察的公务员面前,却不应受到限制和压缩。
当然,人们也许会认为,话有千说,理有百断。尤其是在“领导看法大于宪法”的无奈现实景况下,是与非往往易于混淆,真伪难辩,许多人不敢吐肺腑之言!
郭少权的“叫板”言论,也许他是“别有用心”,或为其铁杆下属开脱罪责,或为其自身的不满发泄而已。不过,他却为其“言论”而付出了惨痛代价。中共毕节市委7月18日决定,免去郭少全的毕节市公安局政委职务。据毕节地区政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郭少全因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社会不良影响,不适宜担任公安机关领导职务,决定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政委职务。
对此问题的是是非非,笔者仅抛砖引玉就不多说,希望广大网友发表真知灼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