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 男的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女的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女的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男:“帮我翻书。” 女:“啊?”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男:“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女: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女的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你好懒。” “嗯嗯。”男的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念一遍。” “哦。”女的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女:“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男:“倒数第三行。” 女:“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又在男的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男:“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男的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女的完全听不懂。 男:“换一本书吧。”男的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男:“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女:“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男:“第五行。” 女:“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男:“最后一句。” 女:“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