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女售票员被司机欺负后 竟找人来打死了自己的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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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游 发表于 2011-3-28 21: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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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dle_20110328_606f5df0aeb7191fbc5cV33jqwQnDEst.jpg 和别人成为同事,这也是一种缘分。同事相处长了,难免有磕碰,虽然各人的处理方式不同,和是上策。但有一个女子,她和同事产生矛盾后,想到的解决办法竟然是叫人来教训同事,结果闹出了人命。

全部回复(17)
这个女子姓邱,36岁,浙江遂昌人,在乐清当公交车售票员。与她经常搭档的司机姓吴,乐清人。

2011-3-28 21:13:52
邱某说,吴某经常骂她,还向公司领导打小报告。有一次出车,她把脚放在车架上,后受到了公司领导的批评,肯定是吴某向公司打小报告了。

2011-3-28 21:14:04
2009年七八月份的一天,邱某对朋友叶某(另案处理)说,同班车的司机经常欺负她,准备找人教训这个司机。随后,叶某联系了杜某,让他帮忙叫人。

2011-3-28 21:14:14
去年8月27日晚上,叶某等人在一家饭店吃饭,叶某讲起此事,众人同意帮忙教训吴某。当天晚上,吴某驾车从永强机场开往雁荡,车子在乐清乐成会有停留。邱某通过手机短信,把吴某的车牌号、到达时间告诉叶某等人。

2011-3-28 21:14:27
当公交车进入乐清汽车西站后,叶某等人冲上车,用刀和铁棍对吴某又砍又打。案发后,邱某通过叶某,给了杜某1000元“辛苦费”。

2011-3-28 21:14:38
受伤的吴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3-28 21:14:49
在法庭上,邱某辩称,她没有叫叶某去打人,叶某给她发短信是约她去吃饭。她的辩护律师说,指控邱某与叶某合谋伤害吴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1-3-28 21:14:56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同案叶某的多次供述以及邱某向叶某倾诉对吴某的不满、得知叶某要教训吴某仍向其提供车牌、到达时间等,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日前,法院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5年。
2011-3-28 21:15:03
同事间有了矛盾,可以摊开说明白,也可以请人来调解,邱某的做法,是既害了别人,也害了她自己。
2011-3-28 21:15:13
#kk10##kk10#
2011-3-28 21:17:48
恐怖
2011-3-28 21:42:26
唉,忍一忍,吃不尽中了。

争一时之气,害人伤己,何必呢,何苦呢?
2011-3-28 21:54:20
回复 简单 的帖子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置之死地而后生
2011-3-28 22:07:49
#dasi##kk10##ii8#
2011-3-28 2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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