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4月10日温州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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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游 发表于 2011-3-27 21: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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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昨天,记者从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得知,市人民政府已发布清明期间“森林消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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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祭奠祖先、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的时段。由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将3月26日至4月10日期间设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林区野外禁火期间,严禁将一切火具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烧田坎草、焦泥灰;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与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同时,倡导以植树绿化和献鲜花、花篮、花圈等为主要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
2011-3-27 21:10:39
我妈还准备了好多纸钱啊
2011-3-27 21:14:13
不著才怪·
2011-3-27 23:03:14
呵呵呵
2011-3-28 00:50:46
森林消防说这些能有几个人能听,到清明的时候还不是照样着火
2011-3-28 1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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