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大爷嫖娼时被抢 犹豫1个月方下决心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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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幺 发表于 2011-3-24 08: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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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吕老幺 于 2011-3-24 08:47 编辑

这老爷子激素太多?65岁大爷嫖娼时被抢

来到异乡做生意,孤单是情有可缘。

 65岁的老爷子,却选择了嫖娼解决自己的孤单问题。最终,他问题没解决,反遭一顿拳脚,并被抢走了5000元。


  老爷子这下犯难了,丢了钱想报警,可报了警吧,自己又要丢人。那是人财两空啊。
  被抢后 考虑了1个多月
  1月24日晚,彭州市三邑街上。一名老人走在早已人烟稀少的街面上,今年65岁的他姓杨,是从外地来彭州搞种植业的——他,刚被抢劫了。
  当晚10时许,一名陌生的年轻女子称愿意为他提供色情服务。杨某当场答应了她,并和她一起到濛阳镇某旅馆开房。   杨某在和该女子言谈中获悉她绰号叫“勾魂妹”,至于是哪儿的人,具体年龄,他并不在意。
  谁知他们刚进房间,3名陌生男子就冲了进来。
  “你敢带我婆娘来开房,老子杀了你!”对方叫嚣之后,就开始对他拳打脚踢,并持刀威胁,抢走他身上5000元现金。
  这一晚后,杨大爷又悔又恨。
  在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反复考虑后,3月9日,杨大爷终于鼓足勇气、丢下面子,来到濛阳派出所报案。
  大爷说 是“勾魂妹”抢的
  老爷子报警后,当然没有丢人。民警接到报案后,当即开始认真地进行调查。
  通过大量走访,最终锁定濛阳镇某村一名叫“苟小美”的可疑妇女。
  但她的绰号叫“苟洪妹”,不是大爷所说的“勾魂妹”。

  民警分析认为,可能是杨某听不懂当地方言,按照自己的理解把这名字听成了更好理解的“勾魂妹”。随后,警方让受害人指认“苟洪妹”的照片,杨大爷斩钉截铁地告诉民警:“就是她!”
  3月13日晚,派出所民警在濛阳镇某小区将苟小美挡获。

  据苟小美的交代,派出所民警辗转新都、广汉、彭州等地,将该团伙的其他4名成员抓获。4人交代,自2010年以来,已先后抢劫他人财物10余起。
  牛小军 早报记者彭江







全部回复(6)
色字头上一把刀
2011-3-24 08:52:13
哈哈,一个多月了,民警还当回事,说明当地的民警还算不错。

2011-3-24 09:07:55
老当益壮、精神可嘉

偷鸡不着蚀把米啊
2011-3-24 09:19:46
宝刀不老、值得尊重。
2011-3-24 11:35:10
哈哈
2011-3-24 13:16:31
不是吧???他那個還沒壞呢?
2011-3-24 2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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