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3岁的卢某是三门县人,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宁波打工。1月19日,卢某因闲着没活干,就跑到台州经济开发区玩乐,随身携带的钱没几下就用光了。心急之下,卢某想到抢钱。当晚7时30分许,卢某来到台州经济开发区街上寻找下手对象。这时,他看到一女子黄某站在一家银行外的ATM机旁取款。为了不被人看到模样,卢某解下脖子上的一条黑色围巾捂住嘴和脸,并用手压低头上的黑色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趁着黄某不注意之际,卢某从背后用左手捂住黄某的嘴巴,右手用刀抵住她的下巴,威胁道:“不要动,拿钱来。”黄某一下子吓坏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卢某抢过黄某内有300元现金、一张洗头卡的钱包后立马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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