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谢先生向成都商报反映,自己和同事收到落款为“郫县公安局”的短信,提醒市民注意提防“观音土”和“乙醚蒜”两种迷魂药,并呼吁互相转告。对此,郫县公安局称,该局并未向市民发布这短信。而结合全国多地媒体的报道来看,类似的短信其实早已出现,其所称内容更是子虚乌有。
“公安局特别提醒请互相转告:若有人在路上接近你,向你推销福建安溪铁观音,又让你闻一下,你一定要注意不要上当。这不是铁观音,而是观音土,是一种迷魂药,一闻即晕进而作案,轻者抢财劫色,重者高价出售器官……如有人向你推销大蒜,又建议你闻一下或者请你品尝时一定要注意了,这不是蒜,而是乙醚蒜……(郫县公安局)”———昨日中午,市民谢先生收到单位同事转发给自己的这条手机短信。
从短信的内容来看,“抢财劫色”和“出售器官”等字眼让人倍感惊悚。而关于“观音土”、“乙醚蒜”等“迷魂药”的描述,更让人谢先生有了一种防不胜防的感觉。谢先生回忆称,短信的文字内容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在聊天时,谢先生也曾看到有人发类似的信息。
得知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尝试寻找这一短信的来源。但与谢先生及其同事收到短信的方式相似,这条短信的上几次转发,都来自短信接收者的亲人、朋友,而非一个固定的发送号码。
不过,由于手机接收的短信落款处有“郫县公安局”的字样,谢先生和同事还是有些疑惑:莫非真有其事?
网络搜索结果显示,与谢先生所接短信内容相似的“特别提醒”“紧急通知”比比皆是。在诸多网络论坛中,有不少人讲述曾接收到类似短信的经历,还有一些人是通过聊天、上网络论坛等方式得知此事的。记者仔细查阅发现,类似短信的多种版本中,关于“观音土”、“乙醚蒜”的描述几乎无异,但关于“已开始出现”区域的描述,却各不相同。
综合多家媒体的报道,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警方,曾就短信的内容进行辟谣。而有关“观音土”、“乙醚蒜”作为“迷魂药”的夸张效果,也被多位专家斥为离谱。事实上,在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转发信息的过程中,信息发送者若要随意添加或者删改内容,操作起来十分容易。
昨日下午,在得知事件经过并查看短信内容后,郫县公安局作出明确回复称,该局并未向市民发布这条短信。记者从成都公安局获悉,警方将就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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