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3月9日
地点:瓯海人民法院
旁听者:
外表美丽,内心恶毒的女人很可怕。
美人害人
去年9月23日中午,戴某接到一女子李某的电话:“大哥,你来瓯海南白象的出租房内,我在那里等你。”
李某,女,24岁,有点姿色,绰号“燕子”,贵州人。原来李某曾在戴某的厂里上过班,现无业。戴某之前经常打电话给她,说想见她。
当天,戴某被李某约到瓯海南白象的一出租房内,戴某称天气热先洗个澡。李某趁空便拿出手机拨给了同伙。而后,何某等3名男子冲进房内。其中一男子喊道“你想玩我的女人”,接着三人对着戴某一阵痛打,并用胶带把他绑起来拍了裸照,最后通过戴某的亲属电话转账抢得现金10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问:“你们为什么抢劫被害人?”
李某说,在案发的前一个星期,她和朋友何某、蔡某、石某等人闲聊中透露,戴某对她有意思,经常会打电话发短息给她。于是几个人密谋色诱抢劫戴某。
法院认定,李某等四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