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凌晨三点多,值班室的电话大作,指挥中心指令:江东某浴场二楼休息厅,有个女子被人猥亵。出警的肖警官当时心里还在想,谁这么大胆子,在这种公众场合当众调戏人家妇女,着实可恨!
到达现场一看,一个20岁的小姑娘在站在旁边,问其回答说当时自己睡着了没有感觉到,是他男友说这个男的摸了她的大腿一下。
而这个小姑娘的男友对民警说:“当时我刚好没睡着,微眯着眼,看到这个男的走过来不太正常,还在我女朋友睡的地方转悠,所以格外注意他。后来他就趁我女友睡着偷偷摸了她大腿一把,我就一把抓住他了。”
而这个被当成色狼抓住的33岁宁海人赵先生辩称自己因为酒喝多了,看着这个侧躺的小姑娘像其女友于是就用手搭了她一下,不是有意吃其豆腐的。对于小姑娘男友的指责其显得很气愤,据小姑娘的男友反映在报警之前,他还威胁小姑娘一方说:“如果你敢报警,你就走不出这个浴场的大门!”于是双方的矛盾更加激烈起来。
带到派出所后先向报案人了解了更为详尽的资料,让赵先生先行醒酒。因为这个行为还构不成猥亵处理,于是双方最终经过调解达到一致:由赵先生赔偿当事人伍佰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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