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雁荡山啤酒完全合格近期,社会上有某些人谣传,“雁荡山”鲜之爽啤酒中添加利尿剂,并且尿酸过高。在此,“雁荡山”啤酒厂做出严正声明:雁荡山啤酒厂,自1984年建厂以来,一向注重产品安全问题,在2010年3月、12月,以及之前的任何一次的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产品检测中,“雁荡山”啤酒产品全部指标合格,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饮用。同时,为向广大乐清市民负责,我司已向乐清市公安局报案,希望通过警方的介入,彻底查清此事。
调查:一次有预谋的恶意诬陷虽然此次事件已被权威机构证明,纯属社会谣言。但已对“雁荡山”啤酒厂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及名誉伤害。这是一次偶然引起的社会事件,还是一次有人预谋的恶意诬陷?我司已提出对此事追查到底:
起因:只是一次国家啤酒生产标准的调整今年7月,应国家啤酒生产标准的改变,原麦汁浓度为8°P的啤酒,酒精度标准从“≥3.1%(V/V)”改为“≥2.5%(V/V)”。而“雁荡山”鲜之爽啤酒积极响应国家规定,领先一步将商标上的酒精度的标注从“≥3.1%(V/V)”改为“≥2.5%(V/V)”。正是这次行业内都在执行的标准调整,却被某些人抓住机会,称鲜之爽酒精度降低,是因为添加利尿剂和尿酸。此次国家标准修改,国家相关部门并未做较大宣传,普通消费者了解甚少。但正是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称,给谣言的产生制造了土壤。而由此可知,造谣者对啤酒行业非常熟悉,且绝非无意而为。
事实:却无一起相关投诉虽然谣言从7月份开始出现,但基于“雁荡山”啤酒在乐清多年的品牌影响,以及消费者的饮用情感,从2010年7月至12月,雁荡山啤酒在乐清市场持续销售过程中,“雁荡山”啤酒厂却没接到一起与谣言内容相关的产品投诉事件,同时乐清市消保委也没有接到一起与谣言内容相关的产品投诉事件。
反常:毫无根据,却传了6个月从普通社会谣言的传播规律来看,分为开始,高潮,淡出三个阶段,周期一般在1周到3个月左右。而这样一件起因荒谬,又无事实的谣言,却已经在社会上传播了6个月之久,并且还没有淡出的迹象。如此违反常理的传播规律,无疑证明,谣言是有人蓄意的,被持续性传播。
通过以上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事件是一场有预谋,有针对性的恶意造谣事件。对于此事件,不仅我司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关注。我司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和警方的介入,还“雁荡山”啤酒和120万乐清市民一个真相。
呼 吁:要“食品质量安全”,还要“食品信心安全”“民以食为天”而“食品安全大于天”。针对近年国内食品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的情况下,我司认为一方面,生产企业,有责任为消费者生产质量安全的产品。从另一方面,如何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信心安全”指数也显得非常重要。食品信心安全,即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满意的程度,这不仅需要尽量避免产品安全事故,还需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信息体系,避免合格产品被诬陷,给公众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以本次诬陷事件为例,本是行业内的正常调整,本来合格的产品,却被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诬陷。长此以往,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感何在?社会正义何在?“雁荡山”啤酒厂,作为乐清本地企业,以为乐清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保证:我们将继续并且永远为乐清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啤酒产品。并恳请有关部门能使这一事件得到最为快速、有效的彻底解决,重新建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致120万乐清市民的一封信:“雁荡山”不仅是我们的,更是你们的——请和我们一起保卫雁荡山
亲爱的乐清120万市民,你们好:你是否曾以邀请外来的朋友喝“雁荡山”啤酒,而非某全国性啤酒,为荣。你是否曾有在温州,在北京,在上海等地方以喝到“雁荡山”啤酒而骄傲……“雁荡山”啤酒厂自建厂近30年以来,已经陪伴乐清几代人的成长。特别是在近几年,随着“雁荡山”啤酒“走出去”的脚步加快,全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认识和了解雁荡山。其“好山,好水,酿好酒”的广告词,不仅推广了产品品质,更塑造了乐清优美的自然环境。形成了乐清地方重要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是塑造地方形象,培育地方文化,树立地方自豪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茅台酒之于茅台镇,云南白药之于云南,孔府家酒之于曲阜……因此,可以说“雁荡山”作为一个品牌,不仅是我们的,更是你们的。对此,我们呼吁每一位乐清市民,为捍卫乐清自己的品牌而尽一份力量,向身边的朋友告知这一事件,勿以善小而不为。同时,为能继续为你们提供安全、放心、品质的产品,我们邀请广大消费者监督,并欢迎各位以正当手段为途径,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链接:谣言猛于虎——盘点2010年三大“诬陷门”事件一个品牌的建立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可是毁于一旦却只要短短数日。谣言对于一个品牌来说绝对不是浮云,而是一只吃人的老虎,下面我们看看2010年,有哪些被谣言攻击的品牌:
一个品牌的建立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可是毁于一旦却只要短短数日。谣言对于一个品牌来说绝对不是浮云,而是一只吃人的老虎,下面我们看看2010年,有哪些被谣言攻击的品牌:
1、伊利“QQ星儿童奶”事件2010年7月16日,某报刊登了一篇所谓“深海鱼油造假严重”的新闻。并通过网络炒作将矛头直指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Q星儿童奶”,煽动消费者抵制加入了深海鱼油的伊利“QQ星儿童奶”。而警方经过为期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现,这起看似商战的事件,确系“一网络公关公司受人雇佣,有组织、有预谋、有目的、有计划,以牟利为目的实施的”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案。
2、霸王“致癌门”事件2010年7月14日,香港《壹周刊》报道,霸王旗下中草药洗发露、首乌黑亮洗发露以及追风中草药洗发水,经过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噁烷”。霸王集团股价受此影响,早盘放量大跌15.14%。2010年7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化妆品含二噁烷检测数据结果显示,霸王样品中二噁烷的最高含量为6.4ppm。而二噁烷在化妆品中的理想限值是30ppm。其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3、娃哈哈“诬陷门”事件湖南唐某投诉,称小孩喝娃哈哈营养快线而导致腹泻、呕吐等情况,要求赔偿。但唐某无法拿出任何医院凭证证明小孩出现的症状与营养快线有关.最终通过调查发现居然是一场不正当竞争的阴谋。而在这事件中,大约有将近60家媒体网站进行了报道,其中包括新浪、网易、搜狐、央视网、慧聪网等知名媒体。其中湖南《法制周报》的记者蒋格伟在工商局已经确定娃哈哈营养快线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还发表《数名家长投诉娃哈哈营养快线小孩喝后患病》的文章,对企业名誉的产生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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