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音箱商家告赢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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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梦园 发表于 2011-1-8 16: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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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县居民陈迎亮在店门口放了两个音箱,被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扛上执法车辆”,陈迎亮不服,和城建监察大队打起了官司。长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长泰城建监察大队扣押音箱的行为违法

但是,这场官司并没有了结。昨天,长泰城建监察大队的上诉状和陈迎亮的答辩状以及陈迎亮的另一份上诉状———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推搡被执法人的行为违法,请求赔偿”,一起送到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音箱被扣起诉城管

陈迎亮在长泰县城开了一家手机店。他说,2009年4月24日中午,县城建大队请了几名临时人员,走到店门口,没有向他说明店门口不能放音箱,也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就将放在店门两边的两个音箱强行扛上车。他看到后,马上追出去,要求出具“暂扣条”才能把音箱搬走。但是对方没有答应,即把车开走。陈迎亮上去要将音箱搬下来时,几名城管和他推推搡搡,把他推倒在地上受了伤。在他据理力争下,城管开了一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通知书说陈迎亮“占道堆放物件”。

虽然是两个音箱而已,但是陈迎亮十分不服城建大队的行为。他说:“我的音箱已经放在那里一年多了,挨着门边放的,执法人员没有事先发整改通知书给我,说我违法,就直接搬走。搬的时候也没有出示证件,没有询问我,更没有对我做笔录,行政程序错误,好像这个音箱是他的一样就搬上车。在执法过程中,还对我推搡,与文明执法要求严重背离。”为此,陈迎亮把城建大队告上法庭。

而县城建监察大队辩解称,陈迎亮擅自占道堆放物料,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占用面积0.4平方米,有现场拍照,还有调查原告后制作的“询问笔录”可证明陈是占道的。2009年5月4日城建大队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100元”。


判决:城管扣押行为违法

长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中被告认为陈迎亮在店门口放置两个音箱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属占道堆放物料的行为,在被告的调查收集证据中,有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但扣押原告音箱不符合证据现行登记的法定情形;其次,被告于2009年5月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内容是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00元,而对扣押的音箱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理,仍旧继续扣押,直至当年7月2日才归还。这样的扣押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长泰县城建监察大队扣押陈迎亮音箱的行为违法。

一审判决后,城建大队不服,提出上诉。城建大队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对于城管扣押音箱的行为,陈迎亮说他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他还同时提交给漳州中级法院一份诉状,诉状中要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推搡公民”讨个说法。他说为了社会法制进步,他奔走两三年也没关系。两个音箱钱不多,涉及的法律很多。

全部回复(7)
这早该有了 广州那边 天天都有城管乱搬  有一次还把一家人的 东西全搬了  床的不给留   城管就是披着共产党皮的强盗 和索马里海盗有一拼
2011-1-8 17:02:30
现在的共产党就是强盗
2011-1-8 17:17:13
这么厉害
2011-1-8 17:23:00
白箬岙村长 发表于 2011-1-8 17:02
这早该有了 广州那边 天天都有城管乱搬  有一次还把一家人的 东西全搬了  床的不给留   城管就是披着共产党 ...

我天天在 店铺 看的 到哈哈
2011-1-8 18:35:40
回复 轩雨D泪 的帖子

呵呵 是啊 我以前在广州天天看强盗乱拿的
2011-1-8 18:37:06
我同意你的看法
2011-1-8 20:26:10
厲害·
2011-1-9 18: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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