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歌舞升平 于 2011-1-7 21:34 编辑
谁愿拯救一80后女孩的生命? 我的母亲叫于永琴,生于20世纪50年代,是吃过苦受过累下过乡那一代的人。从小无父无母和仅有的爷爷生活在一起,饱含人间疾苦。她在17岁参加工作,1997年从工作岗位上退休后便在家做起了家庭主妇,承担起照顾家庭照顾孩子的角色。一个如此平凡的女子,一个生活着如此平淡的女人,却在2010年2月5日的早晨,当着她亲生女儿的面选择跳楼自杀的方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为了什么?终究是因为什么让年仅才52岁的于永琴,我的母亲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决裂的姿态、丝毫不顾及自己亲生女儿的感受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回到2010年1月9日那个早上,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姜洪涛、崔增杰以于永琴的儿子出严重车祸为由叩开于永琴的家门,又以配合司法工作的说法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将于永琴带走。在其后的日子里,于永琴被非法刑拘长达11日之久,在此期间办案人员姜洪涛、崔增杰丝毫不顾及于永琴患有糖尿病、心脏病的事实,当于永琴对他们羁押自己不合法的事实产生质疑时,崔增杰上前就扇她嘴巴子,姜洪涛就用脚踹她肚子,于永琴以头疼为由央求他们住手时,二人就揪着她的头往墙上撞。连续数日不给饭吃不给水喝。2010年2月3日于永琴被取保候审,此时姜洪涛还当面威胁她说:“我告诉你于永琴,你犯的是死罪,今天我能让你出去,明天我就能让你再进去。”2月4日,姜洪涛独自一人继续询问于永琴,并且通知于永琴2月5日要继续接受他的询问。2月5日的早上,一向热爱生活的于永琴实在无法承受办案人员的威逼、恐吓和折磨,在自己亲生女儿面前选择了跳楼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而今,这一年又快过去了,对于生活快乐的人这一年应该过得很快,可对于我们这个残缺的家庭,这一年我体会颇多,在痛苦和艰难中步履蹒跚,在生存和死亡中挣扎,我想活着,选择坚强的活着。可一件又一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活不下去。在昨天姜洪涛在我单位当着我所有同事的面对我破口大骂,骂我操我妈,使我在单位颜面无存。在今日于永琴的女儿几次三番要求白山市检察院对姜洪涛崔增杰逼死于永琴这一事实给予公道,却到现在毫无结果。亲眼目睹母亲离开的我饱受心理和精神上双重折磨,承受巨大的压力,每每做梦梦见母亲总会泣不成声,我向天呐喊:“我的母亲死的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试问姜洪涛、崔增杰,在践踏我母亲的生命时,在威迫我母亲时,在残忍的向我母亲实施暴力时,想没想过自己也有母亲?试问我母亲退休10余载,在家终日操持家务终究犯了什么罪要遭受如此残忍的对待?试问看到我母亲的惨死你们的良心有没有受到谴责?在司法健全、法制公正、倡导和谐社会,严禁刑讯逼供的今天,在司法队伍中出现姜洪涛和崔增杰泯灭人性的害群之马,难道能因为他们是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原本我也以为这些事情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可其实他真实的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每一次想到母亲的死,我心头那块最柔软的部分就像被全世界最锋利的尖刀一点点的剜,直到鲜血直流。我写这封信不是为了获取你的同情,也不是为了获取你的怜悯,我呼吁: 我呼吁社会、呼吁国家及相关部门还我母亲一个公道。同时我希望在中国的这片土地上,不要再有这样悲惨的事情发生,不要再有像我母亲这样无辜的人枉死。对于活着的人,这种伤痛是无法用时间来抚平的! 在这新旧交替,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愿用我年仅29岁的生命去证实自己母亲的清白之躯,用我的血去捍卫法律的公平。 自古云:“杀人偿命。”我和我的母亲在天的那一边等待着姜洪涛、崔增杰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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