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本地一所中学的一名华裔年轻男教师,涉嫌跟所教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29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华族,25岁。据了解,他是女生的级任老师,在北部一所学校任教,目前已遭教育部停职。他戴黑框眼镜,穿白色长袖衣和灰色长裤,头发涂有发胶,发型时髦,面控时神情镇定。
他总共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指他在今年5月20日傍晚和6月某日傍晚,在女生同意的情况下,在女生住家与她发生性关系,抵触刑事法典第376A节条。
由于受害女生未满16岁,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控方表示,若被告认罪,将以一项控状提控他,余项让法官下判时考虑。
被告聘有律师,他获准以8000元保释在外。案展下个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法律,成年人若与16岁以下未成年者进行口交、肛交或作其他侵入性行为,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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