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同时发布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信息,据报道,今年的国家一号文件将继续延续过去传统,出台一批新的强农惠农政策。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民工待遇,逐步实现缩小城乡差距。 以惠农政策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迄今已持续7年。这无疑是因为我国对农民的欠账太多。无论是建国初期通过工农剪刀差强制积累,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还是改革开放后凭借入城务工人员廉价优质的劳动力,确立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地位,我国农民一直都不是最大的收益群体。因此,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解决10亿农村人口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问题,将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最大的挑战。而以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仍将长期持续。 显然,从经济学的角度,真正阻碍农村户口人民致富的,是其劳动力与土地资产价格市场化程度受到抑制,而从社会学的角度,中国农村人口贫困的原因,则是典型的社会排斥。而这两种表述都源自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和土地所有制。因此,要真正提高农民的收入,必先改善其权利地位,让农民获得议价权,为其提高劳动待遇以及土地资产收益奠定基础。 从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以得知,今年的经济主题将是通过城市化进程,扩大内需。而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则成为今年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对于同时出现“民工荒”和“找工难”困局的当下,尤其显得迫切和必要。 自去年6月以来,珠三角发生的“民工荒”令不少人惊呼“刘易斯拐点”提前到来。但从本报在农村和珠三角调研的实际情况看,“民工荒”局面并没有真正提高农民工的议价权和收入水平。但从现实出发,很容易发现问题症结:首先,与刘易斯理论的假设不同,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严重的人为的制度歧视。因此,长期压低入城劳动力工资的,并不是劳动力供求关系,而是权利匮乏导致的议价权歧视。因此,即便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其工资水平仍然难以提高。其次,由于我国的制造业并不掌握定价权,而且也并不是压低劳动力价格的最大受益者,而只能通过不断压低成本去进行低水平的外部需求扩张。因此,当企业已经招不到工人时,由于产能过剩和利润微薄,其通过提升劳动待遇寻找工人的空间也相当狭窄。这就是说,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逆转时,刘易斯拐点的预言将完全失灵。而且,当下政府也难以要求企业大幅度改善工人待遇,而只能通过政府破除长期强加在入城务工人员身上的户籍歧视枷锁,改善其生存状况。 同样根据去年7月的调查所知,当前在珠三角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家乡的务农收入,虽然与2005年以前相比有了大幅提升,但由于平均每户仅有3-4亩耕地。因此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据反映,只有当耕作土地规模提高到10亩以上时,种粮才可以获得上万元的年收入。这无疑说明,进一步确认农民的土地产权,加速农地流转和形成土地市场价格,应当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核心手段。 一直以来,主张限制农民土地交易的最大理由,是担忧农民将会从土地自由交易中受到损害。而主张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理由,则是国家必须保留一定数量的耕地,才能保证战略安全。这两种政策都主张通过行政权力,保障农民权利和国家安全。 但是,在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强制拆迁和侵占农田的案例说明,恰恰是地方行政权力,才是剥夺农民土地权利与侵犯18亿亩耕地红线的元凶。仅在2009年,国家土地督查机构发现违法违规用地2868宗。这些案例大多是基层地方政府所为。在严格的国家农业用地管理规定下,基层地方政府甚至想出“以租代征”的方式,直接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用地。甚至出现一些地方将已经被水泥覆盖的土地淋上绿色油漆,或在空地上插上小树苗以逃避卫星监测的闹剧。这无不说明,不给予农民土地产权,只能导致其权利被不受限制的地方行政权力肆意剥夺。而也恰恰是地方行政权力,才更容易成为破坏耕地红线,侵吞农民土地权益的元凶。 无疑,只有在赋予农民土地产权之后,国家才能通过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对土地交易设定最低价格,或者通过规定土地附带社保权利等方法,降低农民的交易风险,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至于为国家战略安全计,必须保障耕地面积,更不能通过限制农民的土地交易权来实现。而应该由中央政府向农民购买这一份安全。也就是通过支付农业用地补贴,来换取农民对保障国家安全的支持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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