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散发小广告 最高可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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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雨√ 发表于 2010-10-7 1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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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上海不仅会对当街散发小广告者予以处罚,也会对其幕后组织者进行惩处,且最高将罚款10万元。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
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简称:“五乱”)行为具有随意性强、流动性大、难以根除的特点,不仅直接影响市容面貌,甚至容易成为其他深层次违法犯罪行为的源头,“五乱”行为一直以来是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

上海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五乱”行为大多是由发布“小广告”的单位雇佣外来流动人员实施的,如果按照现有规定仅对实施人员进行处罚,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因此,此次《规定(修订草案)》拟根据相关规定,增加对组织或者利用“五乱”行为发布宣传品、标语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并规定“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五乱”违法行为人大多没有财产,罚款的规定较难执行,达不到惩治效果,因此,《规定(修订草案)》拟继续沿用并完善实践证明较为有效且执法成本较低的“暂停通信”措施,即对于不接受处理的“五乱”违法行为人,城管执法部门有权通知电信管理部门暂停其通信工具的使用。

此外,草案也考虑到今后由于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存在散发相关公益性宣传品的可能性,因此,拟将禁止乱散发的对象限定为经营性宣传品。同时,还明确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确需悬挂的,应当经过市容管理部门的批准,从而使悬挂行为有章可循。
全部回复(5)
就应该这样
2010-10-7 11:53:00
如果大荆能整治这些乱贴乱写的人就好了。。。我家的门口多是那些************的号码。。
2010-10-7 13:57:35
要区分盈利性(经营性)和非盈利性。
2010-10-7 14:18:45
街头发广告有什么关系
2010-10-7 18:10:48
大荊很多·
2010-10-8 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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