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一口坐牢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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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蛋de酱油 发表于 2010-8-31 22: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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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台州的张某咬了执法民警手臂一口,被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近日,张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后悔莫及。

  张某是台州人,与戴某发生纠纷后,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对戴某进行威胁。因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5月17日,台州公安机关民警郑庆伟等人赶到乐清,在雁荡公安分局两位民警的配合下来到雁荡某宾馆216房间内,依法传唤张某。当民警亮明身份时,张某拼命反抗,还咬伤了郑庆伟的右手臂。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全部回复(7)
可怜的人啊。。。
2010-8-31 23:00:41
杯具阿,  啧啧
2010-8-31 23:01:37
晕死,这也好无语
2010-8-31 23:03:58
#ii99#
2010-8-31 23:05:09
真是晕啊。。
2010-8-31 23:47:10
拘捕又是一條罪·襲警也是一條雙罪併發·
2010-9-1 00:21:23
民J不是一个人   他身后的一个国
2010-9-1 0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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