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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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雨√ 发表于 2010-7-7 13: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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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7月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数字记者 高霞)
全部回复(11)
巴不得死去快
2010-7-7 14:01:39
ls、心黑、
2010-7-7 14:28:30
中国这样的人是杀不完的
2010-7-7 15:05:38
天下乌鸦一般黑
2010-7-7 18:07:34
犯了好多罪
2010-7-7 18:42:11
當官的那個不這樣就是那多少的問題!
2010-7-8 00:53:13
让他白活了一年了
2010-7-8 09:56:36
有时候,我看被判刑的人的近照,他们脸上那种,看似淡然,但却透着几分无奈与凝重..
唉..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但官 员手中握着的,是广大人民百姓的温饱冷暖,何必为了钱?何必呢?
跟谁过不去,也别跟钱过不去,跟钱过不去,就是跟命过不去..
如果有下辈子,希望他能做个好人吧,哪怕是平平淡淡的一生..
2010-7-9 13:52:42
恶有恶报!
2010-7-11 15:24:47
有权的欺负有钱的,有钱的欺负没钱的,那没钱的呢....·
2010-7-16 14:06:52
哦也
2010-7-16 1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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