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批准的增人计划,2007年我市计划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村(社区)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象
(1)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且应届毕业生的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历届毕业生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
(2)已办理人事代理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大专以上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毕业生),且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
2、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对象
(1)原籍为乐清市;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计划为乐清市,历届毕业生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07年9月5日—7日 (星期三至星期五), 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市场(新世纪大酒店对面,市区乐怡路乐怡大厦旁物价局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