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是“四人帮”之后被监禁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之一。他曾历任北京市长、北京市委书记、国务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98年2月27日,陈希同因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被逮捕。1998年7月31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陈希同以贪污罪及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在监狱里,有时候因为自己的要求被看管人员拒绝,陈希同会大吼大叫,称自己是“北京的大贪污犯老陈”。
2004年,陈希同曾因健康问题,被紧急送往北京复兴医院。这次突然发病后,陈希同向相关部门领导写信,以“心跳异常、心血管供血不足等老年疾病”为由,要求“保外就医”。后经协调,自2006年8月下旬起,陈希同获得有条件的保外就医。
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79岁的陈希同在住进北京医院高干病房救治后,院方已多次发出病危通知。陈希同已是直肠癌晚期,还有并发的心脏病,基本只能依靠药物维持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