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bcabc 于 2009-12-18 19:50 编辑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终审被判死缓
1月21上午,就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终审维持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死缓判决。
王益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gongchandang**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和审查起诉,王益因涉嫌受贿罪已经于1月2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也标志着王益案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