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出现“空中110” 警务创新为省内首创(图
浙江都市网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09-12-15 08: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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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遥控器操控滑翔伞
拍摄的街景传输到监视器
工程师正在组装滑翔伞。 (组图 许勋磊 摄)
无人驾驶的遥控动力滑翔伞昨试飞成功,可拍摄周边2公里内街景,实时传送到地面监视器;据称这种警务创新为省内首创,在全国也属罕见;相关筹备工作包括飞行审批等正在进行中。
昨天,乐清市公安局推出的“空中110”滑翔伞试飞成功,今后滑翔伞有望成为乐清警方日常巡逻工具。浙江省公安厅政治处相关人士称,这种警务创新是省内首创,在全国也属罕见。
“拉好伞,信号正常,准备起飞……”昨天上午10时许,一架无人驾驶的遥控动力滑翔伞在乐清体育馆田径场上空徐徐上升。滑翔伞上装有摄像器材、GPS定位系统等设备,技术人员通过遥控器进行操作。滑翔伞可在300米以内的高度升降,周边2公里内都在可摄范围,此范围内的街景呈现在地面的监视器里。
负责调试的工程师介绍:“当滑翔伞到达预定的高度及区域时,滑翔伞上摄像器材的视频信号会通过无线传输,实时传到地面的监视器。”如果要调节角度,地面人员还可操纵遥控器,控制滑翔伞,将摄像器材的镜头指向所需角度。
乐清市公安局指挥处主任王立福称,今后将地面接收到的空中信号,通过技术更新直接传送到110指挥中心,就能实现空中可视化指挥。
目前,国内少数城市拥有警用直升机,其具有机动速度快、控制范围大、不受地面交通条件限制等优点。在目前装备警用直升机还不现实的情况下,乐清市公安局筹划建立低成本又有稳定性的“空中110”。乐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国平介绍,使用滑翔伞巡逻有大范围动态监视、随时跟踪、控制信息等优势,并具有安全性高、操控方便、维修简单、耗油量低等优点,可将“地面110”和“空中110”交织成立体式巡控。
这种滑翔伞由福建厦门一家拥有国家专利的厂家制造,每架售价约2万元。昨天试飞成功后,乐清警方根据警务实际需求,提出了改良意见。并对今后空中巡逻的数量、时间、范围等,作进一步细化。
温州民航空管部门相关人士称,根据《通用民航飞行管制条例》规定,滑翔伞飞行需经军队空管部门审批。对此,乐清警方也在积极筹备。(胡建国 许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