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大荆女孩小金醉死温岭一宾馆。小金的父亲金昌达对记者说,女儿的死他怀疑与女儿朋友“照顾不力”有关,他将向法院起诉,状告当晚把女儿喊出去的朋友及住宿的宾馆,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年50岁的金昌达是乐清市大荆溪头村人,与妻子两人在嘉兴务工。小金今年23岁,在温岭一家手机店上班。
9月16日晚9时多,小金接到与她认识近一年的四川籍小姐妹的电话,约她到当地一酒吧玩。小金去了酒吧后,小姐妹又喊来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共喝了两瓶洋酒,两扎啤酒。
次日凌晨,小金喝醉了,小姐妹便和其中一名朋友一起,带着小金去了温岭市区一家宾馆。等他们第二天早上醒来,小金已经没气了。
9月17日上午,接到通知的小金妈妈赶到宾馆时,小金已被送到殡仪馆去了。小金妈妈看到了宾馆的监控录像:“小金被女孩和男孩一起架着走,到了电梯里,小金靠在电梯墙壁上,电梯门一开,小金已经直挺挺朝天倒地……”金昌达说,小金在电梯摔的那一下,是致命的,因为耽误了救治,才导致女儿死亡。
经初步鉴定,小金体内酒精含量已超出了规定的醉酒标准线;而小金硬膜下血肿,可能死于颅内损伤。
有关律师认为,如果能查证朋友确实没有恶意劝酒,小金是具有民事责任的人,应对自己喝醉有一定的预见性,小金本人应负主要责任。但朋友在小金喝醉后,应该扶她回家或送医院,他们没采取措施,所以,小金的死亡与她朋友有一定的关系,朋友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