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厅
文件
浙价服﹝2005﹞215号
关于调整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委):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较快发展,各地相继对汽车客运站场进行了改(扩)建、新建。鉴于我省公路客运站场设施投资较大,且大部分站场经营效益较差的现状,参照周边省(市)的站务费标准,现就调整我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调整为:一级站每票每次2元, 二级站每票每次1.5元,三级站每票每次1元。其中县(市)境内客运班车每票每次不超过0.5元。
二、上述标准自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现行客运站使用空调期间每票加收不超过0.50元空调费的规定及使用计算机售票每票加收不超过0.20元计算机售票费的规定同时取消。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文件明文规定的,大荆车站违规收费,涨了1块的站务费,怎么都没人管。这种市内的车站窗口买票收取站务费本身就不大合理,路程短的也加收1块,不和谐。大荆-乐清的线路本身车票就贵,该改成市内公交性质。还应开通晚上班车,时间间隔可稍大,但必须有班车。这么多年,大荆到乐清晚上时间都极其不便,这也是导致大荆边缘化的重要因素。很多虹桥以北上班的人、去县城办事的人都得拼命赶车回家,本来当天可以办好的事,时间稍紧就得拖到第二天。开通晚上班车还可以大大促进经济,至少虹桥以北的人可以放宽心留乐清吃完晚饭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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