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第三类是“诱导区域”……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
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不没收财物。而更多的时候,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
泰国:困难群体生存权更重要。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当地报纸也讨论过。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困难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