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乡杀人案几点要更正的错误

[复制链接]
华毛毛 发表于 2009-3-3 09: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52 17
今天被害人的姑姑回来了,死者的年龄应该是周岁39,虚岁40。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该是周岁17虚岁18,是温岭某职高的学生,杀人工具是水果刀。杀人动机是因为女朋友怀孕没钱打胎,加之没钱上网。凶手在作案以后一直在现场附近“看热闹”,还若无其事的说“这种案件破不出的,破得了个屁”结果杀人第二天的夜里就被抓了,真是天网恢恢!
    还有消息传出凶手可能因为年龄问题不会被判死刑,并且有些人说凶手家有亲戚在浙江省公安厅做官的肯定不会判死刑的。不知这些传闻是否靠得住,不管什么原因,都希望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给无辜的亡灵一个告慰!
    还想说温州公安和我们大荆公安你们是最棒的,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保卫了家乡的安宁!
全部回复(17)
哎~~~现在的孩子真是........
2009-3-3 09:43:49
杀人不是要偿命的吗?
2009-3-3 09:53:52
lee
未成年者不叛死刑的.
多赔点钱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减少刑事责任,潜规则.
2009-3-3 10:35:31
法制观念淡薄啊
2009-3-3 11:18:16
一半是教育出了问题啊
2009-3-3 12:02:10
我上次就是这么说滴!
2009-3-3 14:03:37
我想知道一下他们是怎么破的案,怎么这么快就被抓了
2009-3-3 15:06:13
可悲啊。
2009-3-3 16:03:09
哎,
2009-3-3 17:15:38
有人成为人渣的起因都是因为有很人渣的教育制度和人渣的文化环境。
我不喜欢当批判家,但喜欢看那些已经存在的事实来批判已经存在的弊端
所以我认为有四分之三的是社会和教育出了问题
2009-3-3 17:29:01
想知道警察根据什么判断嫌疑犯的。。
有没有人证,物证什么的。。
2009-3-3 23:14:50
大荆这几年的杀人案是全部都破了的 想什么坏思想的人 应该有点教育了
2009-3-4 15:36:32
这种人要毙了他.
2009-3-4 15:51:32
就是哦,要枪毙,放出来也危害社会
2009-3-13 11:05:46
12下一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快速
回复
返回
列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