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儿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 女儿捐款被打死,残忍母亲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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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小丫 发表于 2008-12-13 08: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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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女儿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竟持擀面杖将年仅13岁的独生女儿小芳活活打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一审宣判,小芳的目前苏卿(化名)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小芳的父亲江先生11日告诉记者,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认为“判的有些轻了,”他已经申请上诉,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
  小芳今年13岁,是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的到步行街一个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5月18日下午,小芳的班主任号召同学们捐出零花钱。次日中午小芳放学回家后,再次跟母亲苏卿提到捐钱的事。苏卿当即对小芳厉声训斥,并不顾小芳的辩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对其进行持续殴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体大面积青紫,体表广泛性皮下出血(面积约为25%),最终没了声息。当日晚上6时许,小芳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这是我看到的感言:  这令我想起小时候,我也曾今捐款过,母亲同样是批评,我那时候就认为母亲是个不通情理,没有爱心的十恶不赦的大恶人,母亲也只不过是教我下次别捐款。
  现在我长大了,我懂了母亲当时的苦衷。其实她并不是想不捐款,她甚至想捐个百八十万的,谁不想做好人,谁不知道献爱心,但当今的社会别的不说,乞丐有几个是真的?捐的款有几分钱到受灾人的手中?好人难做,母亲当初教育我是令我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社会复杂,我在学校里深有体会。
  再回头说这位母亲,虽然下手严重了。但她的出发点呢:自己本身就不富裕,在自己的温饱问题没解决完之前,谈何哪里的钱来资助别人呢?
  这就要说到我们现今的教育了,学生本身就是消费者,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其实发动学生捐款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那些富家子弟来说,捐款其实是一种攀比,更助长了他们奢侈的气焰。而对于穷人来说,捐款只是对自身家庭的火上浇油。爱心何必要靠捐款来体现。在心里默默的为灾区人民祈祷也是另类的“捐款”。
不要去统计某某学校捐了多少款,某某单位捐了多少。爱心不是这个时候体现的,问问你自己平常你献了多少血?工资的多少寄给红十字会?有些人连最起码的对父母孝顺都做不到,谈何爱心?
全部回复(2)
有道理~~有见地~~近距离欣赏丫文~~~
2008-12-13 08:56:46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是这个道理把
2008-12-14 2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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