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乐清县志》记载,我市第一枚注册商标是“石门潭”牌,它是由雁荡山酒厂注册的。这是一家国营企业,经过改制,如今更名为“市雁荡山酒厂有限公司”。6月14日,记者在大荆镇糠巷20号,找到了这家酒厂。
门口挂着一个白底黑字的牌子,上面写着半旧不新的字样“乐清市雁荡山酒厂有限公司”,没有传达室,没有看门大伯,陌生人可以自由出入。
“叮呤叮呤……”电话响起。笔者闻声进门,但见一个20来岁的小姑娘正在接电话,一个老伯看到陌生人来,问我们找谁。说明了来意后,他打电话联系厂长。这位老伯告诉我们,目前,厂里就留他们看门,其他人要到10月才来,直到第二年5月,那是酿酒期。眼下厂里不景气,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这厂可红火呢,很多人想进来。
不多时,厂长来了,打开办公室的门,就闻到一股霉味,灰尘满地。颜厂长介绍,该厂成立于1956年,生产黄酒、白酒、酱油等,注册“石门潭”牌。直到2002年改制了,依旧沿用这个注册商标。有一次,该厂申报材料时,偶然发现,自己这个商标还是全市第一枚。
他还介绍,这50年前的办厂场地和环境显然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他也曾经积极地向政府审批土地,可是一直没着落,因此,他打算把该厂结束掉。
来自网络转载;发表时间:2006-6-16 |